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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章 幸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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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周丽丽现在根本就不想再跟林晓晚说话了,自己看着她好像什么都不懂,说的话也是很随意的,可是说出来的就能气死自己。


 她现在要赶紧去运作骗林晓晚做生意的那事,要不然自己早晚被气死,自己这次要让林晓晚吃不了兜着走。


 林晓晚现在每次跟周丽丽说话都是心情大好,今个也差不多了,站起来:“那我送你下楼。”


 这个时候沈凌君应该醒了,自己也下楼跟婆婆说说话去,当然周丽丽是客人,自己的礼节可是要全了,这样才让周丽丽更没有什么文章可做。


 周丽丽本来是不想让林晓晚送自己的,还想到楼下单独跟沈凌君说说话呢,可是林晓晚这架势,不让她送也不行了,不过自己心里有数,自己在这大院里的名声可是极好的,反正自己说什么也比林晓晚有可信度。


 林晓晚送着周丽丽下楼,沈凌君坐在沙发上,见周丽丽出来笑着道:“丽丽来找晓晚玩了?”


 周丽丽对沈凌君那是极度的讨好,笑着过去:“沈阿姨,我来看看晓晚,她和战北哥这次回娘家可真是够久的,没想到战北哥还会干农活,晓晚说,战北哥在他们家没少干活。”


 林晓晚还能不懂周丽丽的挑唆,她笑着道:“战北确实是个不一般的男人,他干什么像什么,学习好工作好,就连农活也比很多人干得好,连邻居都夸他,我们家战北真的太优秀。”她直接把话题转移到了陆战北的优秀上,哪个妈妈不喜欢听自己儿子优秀?


 果然这话让沈凌君高兴:“晓晚说的可不是夸自己家人,战北还真是干啥都有一套,我之前还担心他干不好农活丢人呢,还好,这小子争气,第一回去老丈家,这女婿就得好好表现。”


 周丽丽的挑唆完美的失败,这时候她的气势已经全无,只能对着沈凌君和林晓晚道别,回家了。


 周丽丽走了之后,沈凌君想到儿子种地还挺好奇的,拉着林晓晚坐下问这问那的。


 林晓晚真的觉得自己的这个婆婆真的是单纯的人,当然也想到了以后沈凌君被陆战北的奶奶和叔叔欺负,被陆战胜欺骗,也是心里有很多的感慨,不过这一辈子,自己要保护好她,她是个好人。


 说了一会话,林晓晚跟沈凌君打了招呼,说要出去走走,她也要为自己挣钱的事情开始忙碌了,虽然自己信心有,能力有,但是自己以前没有做过生意,所以也要先考察清楚,做好充分的准备。


 沈凌君再三交代她不要走的太远了,不要跟陌生人说话,早点回来,才让她出去。


 林晓晚先打算去周边的服装厂转转,自己现在没什么本钱,也没什么人家关系,有的就是手艺,所以第一笔资金,也就是画些服装设计的图卖给服装厂,等自己积累了资本,然后上学,再学建筑设计,之后自己再创业。


 这个是她现在初步的打算,至于以后会有什么变化,自己不确定,到时候再因情况而定吧。


 她印象里,铁西有一家服装厂,后期很发展的不错,上过新闻,自己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有着厂子了,所以今天过去看看,如果没有,自己就得再找下一家。


 到了铁西,这边现在还没什么高楼大厦,还是民院比较多,林晓晚边走边打听,到了一个大院门口,贴门上的牌匾写着四季服装厂。


 林晓晚到这看了一下,也看出了大概,这应该是国企的厂子,后期这是承包给个人或者卖给个人,这些自己还不能确定。


 不过这个厂子,自己倒是挺满意的,毕竟自己知道他的后期发展不错。


 她正看着的时候,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:“姑娘,你看啥呢?”一个男人的声音。


 林晓晚刚才想事情想的投入,吓了一跳,赶紧转过身,面前是一个浓眉大眼,皮肤有点黑的年轻男子,她摇摇头:“我没事,就是路过看看。”


 那个男人看见林晓晚的长相之后,一下子腰板挺直了,还捋了捋头发,一手插在裤兜里,一手捏着西服的开襟,声音都变了:“这位小姐是这附近的人么?怎么从未见过。”


 林晓晚被这家伙两种不同的语气弄得十分警惕,她赶紧道:“我不是这附近的,只是路过,我还有事,再见。”


 自己可不知道这是好人还是坏人,虽然看着穿戴不像是地痞流氓,但是坏人也不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脑袋上,自己一个姑娘,还是小心为上,说完,林晓晚赶紧往回走。


 那个男人不甘心的跟在她身后:“小姐,我叫于金山,不知道小姐如何称呼?”


 讲真这些年于金山做生意跑社会,认识的女人真的是各种各样的多了去了,可是这么有气质这么漂亮的姑娘,他真的没遇见过,主要这个姑娘的眼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,清澈,可是又很深邃。


 林晓晚可不敢跟人家乱搭话,小跑着就奔着公交车站去了。


 于金山看着人家姑娘这么怕自己,也不好再追了,站在原地,看看自己的身着打扮,这不是挺像好人的么?怎么姑娘那么怕自己呢?


 他远远的看着林晓晚上了公交车,自己挠挠头,回了厂子里。


 林晓晚上了车才松了口气,刚才真的吓够呛。


 到了百货大楼,林晓晚下了车,去了卖文具的摊位要买一些纸笔,还有文件夹什么的,准备画服装设计图用,自己至少要显得专业,才能更让对方信服了。


 不过当她到了卖文具的柜台才发现,这时候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,当然自己也不能高价去寻找那些设计的用具,所以看来看去,买了个十六开的硬纸壳讲义夹,为了显得不那么幼稚,挑了个山水封面的,然后又买了水彩笔和白纸本,家里铅笔橡皮的都有,就不浪费钱再买了。


 都装好,付了钱,林晓晚抱着这些东西回家了。


 到了家,沈凌君已经开始做晚饭了,听见林晓晚回来,从厨房出来了:“晓晚,你咋才回来,我还担心你丢了呢。”


 林晓晚把手里这些给沈凌君看了:“妈,我喜欢画画,所以买了点纸笔。”


 “也是,你在家也没意思,买点这些画着玩,挺好,你回来就行,那我做饭去了。”沈凌君这着急忙慌的又回了厨房了,灶上的火还着着呢。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《{?$article_title?}》,微信关注“ ”看小说,聊人生,寻知己~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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